巴西签证
按照公司所在地划分领区:除广州领区和上海领区以外大陆省份均属北京领区。
注:广州领区——广东、广西、福建、海南、云南、贵州、湖南
上海领区——上海、浙江、江苏 、山东、安徽
一、护照
1、 护照有效期距预计抵达巴西日期至少6个月以上。
2、 申请人须在护照最后一页亲笔签名。
3、 护照空白签证页在3页以上(有旧护照者,请提供旧护照)。
4、 现有护照已损坏或已无空白签发页者,请到户口所属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处办理新护照。
二、照片 白底彩色照片三张,注意:照片规格为3.5cm×5cm,不收大头照,如上图。头顶留白7-8mm,不要边框(右图边框是为了便于大家查看)。
三、 个人信息表(请申请人按我司提供格式填写并提供电子版个人资料表)以及签名纸(用白纸对应签名纸样本下面的方框位置内签名)。
四、 邀请函原件由我公司提供。
五、 申请人所在企业 营业执照中、英文公证书 (正本、副本均可)。
六、 中方企业出具派遣函中、英文公证书 包括申请人的姓名、性别、生日、护照号、单位、职务、在职时间等个人信息,在巴西的联系人,赴巴西的目的、时间,体现费用由谁承担,承诺对申请人在巴西的活动负全责并保证其在规定期限内按时回国。请明确指出在巴西从事活动的性质以及逗留时间。 (必需用单位抬头纸打印,体现公司地址、电话、传真并盖章)。(一份公证书最多可容纳5人,如企业人员不能保证一起送签,需要分几批送签就请作出几份公证书)。
七、 机票订单(带有航空公司抬头、并盖章),由我公司提供。
八、 白本护照客人请亲自到使馆递交资料(若仅有东南亚、韩国、朝鲜等国家签证视为白本)
九、 跨领区(工作所在地与护照签发地属不同领区)护照需要提供工作所在地暂住证复印件
十、 需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和公司空白抬头纸加盖公章每人2份备用。
(公司所在地属于:广东、广西、福建、海南、云南、贵州、湖南 划归广州领区)
广州领区
一、 护照
5、 护照有效期距预计抵达巴西日期至少6个月以上,且护照空白签证页在3页以上。
6、 申请人须在护照最后一页亲笔签名。
7、 有旧护照者,请务必提供旧护照
8、 若现有护照已损坏或空白签证页不足3页者,请前往户口所属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处及时换发新护照。注:空白护照者拒签率很高。
二、 照片 白底彩色照片三张,注意:照片规格为4cm×5cm,不收大头照,如右图。头顶留白7-8mm,不要边框(右图边框是为了便于大家查看)。
三、 个人信息表(请申请人按我司提供格式填写并提供电子版个人资料表)以及签名纸(用A4白纸对应签名纸样本下面的方框位置内签名)。
四、 邀请函原件,由我公司提供。
五、 申请人所在企业 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中、英文公证书 (正本、副本均可)。
六、 中方企业出具派遣函中、英文公证书 包括申请人的姓名、性别、生日、护照号、单位、职务、在职时间等个人信息,在巴西的联系人,赴巴西的目的并明确指出在巴西从事活动的性质以及逗留时间。申请人所在公司必需在派遣函中承诺对申请人在巴西的活动负全责并保证其在规定期限内按时回国。(必须用单位抬头纸打印,体现公司地址、电话、传真并盖章,由公司高层管理者签字,其姓名须标注拼音,职务需机打)(一份公证书最多可容纳5人,如企业人员不能保证一起送签,需要分几批送签就请作出几份公证书).
七、 酒店订单(带有酒店抬头)、机票订单(带有航空公司抬头并盖章),由我公司提供。
八、 跨领区(工作所在地与护照签发地属不同领区)护照需要提供:若户口已迁至工作地,必须提供迁入时间满一年以上的户口本原件;若户口仍在原籍地,请提供可以证明其在工作地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居住证原件或暂住证原件;如居住证或暂住证不满一年,需提供《流动人员办理暂住证/居住证历史记录证明》中英文公证书,证词需体现《流动人员办理暂住证/居住证历史记录证明》文件上所属单位的印章属实。关于跨领区护照,使馆有权随时变更能证明申请人在广州领区居住够一年以上证明的资料。
九、使馆视客人资料有权利要求客人提供个人资产:银行存款证明原件(人民币6万元以上,越多越好。冻结3个月以上)或储蓄卡近3个月的流水账单。
十、需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和公司空白抬头纸加盖公章每人2份备用。
请注意:除以上要求的资料,广州总领事馆有权利要求申请人补充并提供其他所需资料!
上海领区
(公司所在地属于:上海、浙江、江苏、山东、安徽)
一、护照
9、 护照有效期距预计抵达巴西日期至少6个月以上。
10、 申请人须在护照最后一页亲笔签名。
11、 护照空白签证页在3页以上(有旧护照者,必须提供旧护照)。
12、 现有护照已损坏或已无空白签证页者,请到户口所属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处办理新护照。 注:空白护照者拒签率很高。
二. 照片 白底彩色照片三张。注:照片规格为3.5cm×5cm,不收大头照,如右图。头顶留白7-8mm,不要边框(右图边框是为了便于大家查看)。
三. 个人信息表(请申请人按我司提供格式填写并提供电子版个人资料表)以及签名纸(用白纸对应签名纸样本下面的方框位置内签名)。
四. 邀请函原件,由我公司提供。
五. 派遣函原件(中、英文) 包括公司经营范围,申请人的姓名、性别、生日、护照号、单位、职务、在职时间等个人信息,在巴西的联系人,赴巴西的目的、时间,体现费用由谁承担,承诺对申请人在巴西的活动负全责并保证其在规定期限内按时回国。信函必须由公司高层管理者签字,其姓名须标注拼音。请明确指出在巴西从事活动的性质以及逗留时间
(必需单位抬头纸打印,体现公司地址、电话、传真并签字盖章)。
六. 跨领区(工作所在地与护照签发地属不同领区):请提供可以证明申请在工作地居住一年以上的暂住证/居住证原件。如暂住证/居住证不满一年,需提供劳动合同原件或劳动合同公证认证原件;如暂住证/居住证只有签发日期,无有效期,需要提供公安局出具的有关证明(二)原件;如无暂住证/居住证,需办理暂住证/居住证,并提供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原件或者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公证认证原件. (劳动合同公证书证词中需包含“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原件属实”这句话。否则公证认证无效)。
七. 空白护照申请人 使馆视客人资料有权利要求申请人提供: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原件。
八. 企业法人代表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九. 机票订单(带有航空公司抬头并盖章),由我公司提供。
十. 客人名片。
十一. 需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和公司空白抬头纸加盖公章每人2份备用。
请注意:除以上要求的资料,上海领事馆有权利要求申请人补充并提供其他所需资料!
如果需要出具公证书,公证书证词中需包含“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原件属实”这句话。